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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做文明人,创文明城”倡议书

发布日期:2018年04月04日  来源: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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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

春回大地,万象更新。在这春意盎然、生机勃发的季节里,我县吹响了新一轮的文明县城创建的号角。做文明昌黎人首先要从语言文明开始,说普通话,写规范字能更好的促进交流、增进协作,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为此,我们倡议:

1.全县市民要积极学习和使用普通话,让普通话成为日常用语,争当普通话的推广者。

2.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要带头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机关公务用语;公共服务行业、窗口单位以普通话为主要服务用语,争当普通话的示范者。

3.各中小学要把普通话作为教学用语、校园用语,师生成为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典范,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积极参与语言文字推广和宣传活动,争当普通话的传播者。

4.全社会要规范使用汉字,不违规使用繁体字、异体字、 "二简" 字,力争在公共场合不出现错字、别字,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在书面和社会公益广告用字、标点符号等方面力争无误,争当规范用字的践行者。

5.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文化,模范遵守《秦皇岛人文明公约》,大力倡导文明新风,不断增强文明意识,在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做文明人、办文明事,养成文明习惯,树立文明形象,争做一名文明市民。

广大市民朋友,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讲好普通话,写好规范字,做文明建设的先行者和传播者,用我们的实际行动,用我们的力量,谱写昌黎文明建设的新篇章。

昌黎县文明办

昌黎县教育局

昌黎县语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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