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秦皇岛市外事和商务局《关于做好2025年第二批家装、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承办单位遴选备案工作的通知》,现就该工作在昌黎县公开遴选承办企业。
(一)遴选标准。对照遴选条件内容(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向社会公开遴选承办企业。后期根据活动实施情况分批征集,另行通知。遵循自愿原则。
(二)遴选流程。
1.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按顺序组装成册,统一蓝色封皮胶装,每页加盖单位公章,材料整体盖骑缝章。全套盖章纸质版申报材料、PDF扫描版一并提交。申报材料不予退回。报送昌黎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核。拟承办企业申报材料时间为1月22日至1月27日。
2.昌黎县发展和改革局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承办企业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并将正式推荐函和申报材料纸质盖章版(各一份),PDF扫描版上报市外事和商务局备案。
有承办意向的企业按照上述要求,于2025年1月27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昌黎县发展和改革局(1027房间)。联系电话:2033305。
昌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月22日
附件1:
2025年 县区(家装/电动自行车)承办单位统计表(第二批)(家装、电动自行车分别填写)
序号 | 所在市 | 所在县区 | 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详细地址 |
附件2
2025年河北省(秦皇岛市)家装、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承办单位申报条件与申报资料清单
一、申报条件
(一)在秦皇岛市登记注册的从事电动自行车销售的商户,经营稳健,执行产品说明书中的三包规定,维修时能保持产品一致性,具有以旧换新、保修维护等综合服务能力;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
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承办单位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GB 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第1号修改单、GB 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第1号修改单、GB 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
(二)在秦皇岛市注册的销售规模大、商品品类全、服务质量优的家装销售企业。从事家装、电动自行车销售业务,能够守法经营、诚信经商、经营状态良好且成长性较强的企业(线上平台或线下实体门店)。原则上只能申报参加线上或线下一种模式的补贴活动。线上平台企业申报参加线上补贴活动须具备能与全省统一平台进行联通的条件。
(三)具备家装、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核销条件,能配合商务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具备与全省家装、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平台对接的能力。
(四)能够承受政府补贴兑现等待时间,具备补贴垫资能力和及时退回补贴资金能力。具备对符合活动条件的销售订单进行补贴资金垫付能力。对退货的补贴商品,能在3个工作日内将所退商品的补贴款退回补贴活动平台资金账户。
(五)自身或通过合作,具备家装、电动自行车上门回收能力,能够进行空调等安装类家装、电动自行车的拆除作业。
(六)具备完善的后台订单管理系统和开具电子发票的能力。具有规范的销售、配送等管理制度及服务能力,有完善的进销存管理机制,能提供进行数据查询、统计、导出、监管、清算及对账等电子台账。
(七)具备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能力。
(八)承办单位要指定专人或组建专业团队负责家装、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做好补贴活动政策宣传;能及时妥善处理好消费者咨询和投诉。
(九)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申报资料清单
(一)2025年河北省(秦皇岛市)家装、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承办单位统计表(附件1);
(二)2025年河北省(秦皇岛市)家装、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承办单位申请表(附件3);
(三)2025年河北省(秦皇岛市)家装、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承办单位承诺书(附件4);
(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农行);
(五)商户信用报告(2025年1月查询结果)
(六)进销存订单管理系统(或相关台账)显示承办单位名称和产品信息的页面截图(可分开提供);
(七)电动车企业与有资质的电动自行车回收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复印件,回收企业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等)。
(八)近3-5个月的产品实际销售价格备案表。
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按顺序组装成册,统一蓝色封皮胶装,每页加盖单位公章,材料整体盖骑缝章。全套盖章纸质版申报材料、PDF扫描版一并提交。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附件3
2025年河北省(秦皇岛市)家装、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承办单位申请表(第二批)
单位名称 |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
注册地址 | |||
经营地址 | |||
经营范围 | |||
2024年 销售额 | 万元 | 自营线上平台名称(选填)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手机 | ||
联系人姓名 | 联系电话/手机 | ||
结算账户 账号信息 | 开户行和账号 | ||
企业承诺 | 按照2025年家装、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有关规定及要求,保证提供的所有申报数据、材料等信息真实有效,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4
2025年河北省(秦皇岛市)家装、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承办单位承诺书(第二批)
本单位申请参加2025年河北省(秦皇岛市)家装、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并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活动各项要求,积极组织本公司各门店参与,如实开展政策宣传,不擅自增设消费者参与活动的附加、限制条件,并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咨询投诉电话,认真处理消费者相关咨询、投诉。
二、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开展家装、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承诺补贴活动期间商品销售价格不高于活动开始前一个月同一商品的平均价。承诺严谨准确进行商品信息及价格备案工作,对因活动商品报备不准确造成的补贴资金损失及其它后果,由本单位自行承担。
三、不得通过虚开发票、明买暗退、合谋套补等手段骗取财政补贴。自愿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委派的第三方机构对本次活动进行监督、审计,并同意以审计结果作为补贴发放的最终依据。如发现我方存在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愿意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处罚。
四、全力配合政策实施部门及服务机构实施相关套利防控措施,严格审核消费者的参与资格,采取积极举措预防并制止“黄牛”等恶意套利行为。
五、不以已参与家装、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为由拒绝“七天无理由退货”等消费者合法诉求。若消费者确需进行退货,能够配合政策实施部门及服务机构做好已享受补贴的清算工作。
六、指定专人负责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日常沟通、宣传推广、客户投诉等家装、电动自行车补贴政策中涉及的各项事宜。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本单位已知晓并同意以上承诺,若有违反,政策实施部门和服务机构有权随时取消本公司所有门店参与补贴政策的资格,并丧失后续参与政府补贴政策的资格。且本公司同意政策实施部门和服务机构可进一步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任一或同时采取以下全部措施,追究本公司相关责任:
1.要求本公司全额退还经政策实施部门和服务机构认定的违规行为所涉家装、电动自行车补贴政策资金;
2.要求本公司赔偿违规行为所导致的一切损失;
3.政策实施部门有权会同相关部门将本公司依法列入不诚信单位名单。
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