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水环境质量、助力城市发展和建设,促进昌黎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落实《昌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对排水工程规划的要求,为城市排水规划管理工作提供依据,特编制完成了《昌黎县污水设施(含再生水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和《昌黎县雨水防涝设施(含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21-2035年)》。现将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及公众意见。
一、公示时间
30日(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5月27日)。
二、公示地点
昌黎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lxzf.gov.cn。
三、意见反馈
1.电子邮箱:cljsjcjk@163.com。
2.通讯地址:昌黎县碣阳大街99号建设大厦16楼城市建设管理科,邮编:066600,联系电话:0335-2030706。
附件:1.《昌黎县污水设施(含再生水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
2.《昌黎县雨水防涝设施(含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
2025年4月28日
附件1:昌黎县污水设施(含再生水设施)专项规划-公示版20250428.pdf
附件2:昌黎县雨水防涝设施(含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公示版2025042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