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应急工程管理,有效应对各类突发状况,县应急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起草制定了《昌黎县应急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021年5月30日至2021年6月30日。
联系人:张庆来 ;联系电话:2039936;邮箱:clxajjbgs@163.com
附件:1.意见反馈表
2.《昌黎县应急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昌黎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