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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S205杨树岭至刘台庄公路刘台庄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日期:2026年05月27日  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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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省道S205杨树岭至刘台庄公路刘台庄段改建工程”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

省道S205杨树岭至刘台庄公路刘台庄段改建工程

2、项目概况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秦皇岛市昌黎县

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起点位于昌黎县刘台庄镇范庄子村东北省道S205,向南改建,经范庄子村,止于小葛庄村东北,与国道G228相接,路线全长约3公里。本项目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12米;全线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面面层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结构层厚度通过计算确定。全线共设中桥1座。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执行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

3、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昌黎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35-2022928

4、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唐山港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18131540232

5、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LkyCujq_NJebRmxVDqnlYw?pwd=mh8b

提取码: mh8b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意见,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

 

昌黎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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