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昌黎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贯彻落实工作,方便社会各界全面了解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现对《昌黎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进行以下政策解读:
一、编制背景和依据
为科学调控我县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结合2024年我县重大项目计划、土地储备计划,参考近几年我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情况和2024年全县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制定本计划。
二、编制目的和意义
编制国有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提高土地资源供给质量,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提升自然资源保障能力和土地资源利用水平,规范土地市场秩序,推动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从住房、医疗、教育、工业等有关城市发展的各领域、各部门客观、准确地了解我县实际用地需求,提高供地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
三、编制指标和配置
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为99.3公顷;
2024年,计划商服用地6.5公顷,工矿仓储用地17.4公顷,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16.8公顷,交通运输用地50.2公顷,特殊用地0.4公顷,居住用地8公顷。
四、政策导向和执行标准
一是坚持计划引导供应。本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必须统一有序、规范供应,严格按照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确定的供应规模组织实施。
二是优化土地供应结构。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优先保障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国家鼓励类项目用地需求。合理制定城区住宅用地供应计划,确保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加快促进民生改善,城市发展承载力提升,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三是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严格贯彻落实增存挂钩制度,建设项目用地鼓励优先利用存量,切实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促进各类建设项目节约利用土地资源,提升土地利用质量和效益。
五、落实保障和措施
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主动服务,协调解决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合力推进供应计划实施;认真落实各项产业用地支持政策,保障产业发展及时落地,同时加强土地供应全程监管,合理把握土地市场供地节奏,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