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 "切实解决企业用地问题,促进我县民营企业发展壮大" 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土地征收审批权限为省政府,征收土地我县严格按照《河北省土地转用征收报批办法》(冀国土资发【2016】12号)的要求执行。
2011年昌黎县人民政府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征地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步骤及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我局将严格按照执行。
为保障企业用地,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在企业用地新增建设用地报批过程中,我局一定按规定积极推进。
土地不可移动和不可再生,排他性很强,具备资源和资产双重属性,承载了各种经济社会活动。在自然界中,陆地面积占比很小决定了他另一种属性,即稀缺性。因此集约节约用地已成为土地管理的基
本原则,也是各用地单位应尽的义务。
新建设用地严控增量。到目前为止,各种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供应采用以市场为手段、以经济为杠杆的方式配置土地资源已经16年,在集约节约用地方面已取得显著成效。在增量建设用地有限的情况下,对于存量建设用地充分内涵挖潜,按照国土资发(2014)119号文件规定,发挥存量建设用地效能,在集约节约用地上下功夫。引导企业租用空闲企业,充分利用历史厂房设备;工业用地在不改变用途且符合规划的前提下,鼓励企业建设多层厂房,开发立体空间。
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落实动态巡查制度。督促受让人履行出让合同的相关约定,在合同约定的缴纳土地出让金、开竣工各个时间节点,我局由专人对受让人给与提醒,避免受让人违约,督促企业按时开工建设,杜绝土地闲置浪费。对于巡查或举报发现的涉嫌闲置土地,我局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置,企业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该依规收取闲置费的坚决收缴,该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坚决收回。
我们将加大巡查力度,对违法占地严肃查处。
一是提高审批服务效率。采取 "流程引导、统一收费、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 的模式办公,组织各窗口对承办事项严格实行 "六件分类办理制" (即办件即收即办、承诺件按期办结、补办件
和退办件书面说清、联办件积极主动办理、急办件从急从快办结),并按照 "不压卷、不误时、随有随接、受理必快办" 的原则办理业务。
二是施行提速提效机制。主要是在认真施行首问首办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的基础上,通过施行建设项目与企业登记事项的分阶段领办代办和并联审批的常态化机制,全县项目投资审批总体办结时限缩短了近60%。其中,在中心管委会的组织下,施行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联合竣工验收等举措,通过整合、归并相关审批环节,提高了项目审批时效。特别是依托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平台施行施工图预审,既节省了项目单位资金,又提高了施工图联审通过率。
三是优化业务流程。我们根据进厅的许可服务事项涉及的业务范围编制业务流程,除进行公开外,还全部印制成告知单,使办事人员一见到此单就知道事情该怎么办、需缴纳哪些费用、何时能办结。特别是在商事登记区设置便民栏,将企业登记流程及各类业务表单、材料等制作成便民告知卡,供办事企业与群众按需取用和查阅,以解决其不会办、办不好的问题。
四是简化审批环节。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备案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与施工许可合并办理;取消勘察合同备案、设计合同备案、监理合同备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附属绿化工程专项竣工验收、建设工程档案(列入接收范围的)认可、环境
保护设施验收事项。取消施工许可证核发前现场验环节,取消申请材料中的资金证明、无拖欠工程款承诺书、农民工工资预储金缴存凭证或保证保函证明等。目前,已经将建设项目的审批时限缩短到了80个工作日以内。此外,针对施工许可阶段的6项审批事项,涉及的申报材料就由原来的53项减少到47项,减少了11.3%。
虽然我们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距离企业及群众的所盼所求仍有很大的差距。今后,我们将自觉接受各位代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进一步将工作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