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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昌黎县第十六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7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年11月22日  来源: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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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德成委员:

您提出的 "关于农村小学教育急需年轻男教师的建议" 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支持和关注。我局对您的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您的提案反映了当前中小学校教师男女性别比例失调问题,您在提案中分析了男女教师比例失衡对学校管理和学生成长的影响,同时分析了男女教师比例失衡的原因主要是师范类学校中男生少女生多,教师职业细碎繁杂的特点和传统观念的影响。

教师是个高度性别化的职业,教师群体的性别失衡也一直是各国普遍面临的问题。就全国范围来看,小学教师队伍当中女性的比例远超其男性已是不争的事实,由此而产生的诸多负面影响,也相当令人忧虑。《劳动法》明确规定禁止岗位性别歧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中也规定:用人单位要根据招聘岗位需求,科学合理地设置招聘岗位条件,不得设置指向性或与岗位无关的歧视性条件。目前,教师招聘过程中在性别上统筹考虑,调整招聘教师队伍性别比例尚缺乏政策依据。

我县严格落实国家各项工资福利政策,不断提高教师工资待遇。据201812月数据统计,我县公务员年人均收入为73761元,义务教育教师年人均收入为75946元(不含提高的10%部分),确保了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制定出台了《昌黎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实施办法)》,为全县教师发好 "工资福利" 红包。我县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冀人社发〔201534号)规定,依法落实教师工资待遇,确保教师工资及时准确发放,完成薪级工资晋升审批、慰问金审批、物业补贴审批和工资调标审批,2018年发放上述资金约2885万元;扎实推进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发放乡镇工作补贴和乡村教师生活补贴1765万元,促农村教师工作积极性广泛提升。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继续按照上级政策要求,制定教师优待办法,坚持教育投入优先保障并不断提高教师待遇,完善义务教育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通过新闻媒体、昌黎教育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加大宣传力度,多措并举提高教师社会地位和教师工资待遇。

再次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厚爱,希望今后能继续得到您的支持和帮助。

(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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