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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昌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4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年08月02日  来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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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胜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建议》收悉,现根据您的建议结合我局工作职责答复如下:

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对各单位存在的问题,对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一步梳理检查,同时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制定本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培训,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全县国有资产清理检查工作的通知》(〔2018〕7号)文件要求,依据中央、省、市、县国有资产管理文件的规定进行整改,按照文件要求进一步检查本单位在国有资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压实责任,强化落实,确保整改到位。对于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擅自占有、使用、处置国有资产的单位和个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处罚。

昌黎县财政局

20197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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