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手机版

当前位置:首页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对政协昌黎县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8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年08月02日  来源:县财政局

字体:【  】 【打印】

何志利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将五峰山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列为财政预算单位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支持。

爱国主义教育是提高全民族整体素质的基础性工程,是引导人们特别是广大青少年树立正确理想、信念、人生观、价值观,促进中华民族振兴的一项重要工作。昌黎县五峰山是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李大钊同志进行革命活动的重要场所,作为中国第一篇马克思主义理论著作的诞生地,堪称 "红色圣地,思想摇篮" 。关于您在提案中提出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1、预算单位的设置是由相关部门经过严格审批,特别是机构改革之后,应按相关程序办理。五峰山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目前由我县碣石山片区管理委员会管理,其预算经费纳入碣石山片区管委会。

2、五峰山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人员经费情况,应由碣石山片区管委会严格按照昌黎县政府有关规定落实。

3、五峰山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项目经费应由其主管部门碣石山片区管委逐年根据基地实际情况,在厉行节约的前提下纳入年度预算。

昌黎县财政局

2019723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