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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昌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2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年11月25日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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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桂印代表: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股的基本职能是对农村农田里的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大约每年投资2500万元,每年涉及8-9个村,大致改造2万亩土地。具体措施有:修路、开挖疏浚渠道、更新机井、铺设地下管道、架设农电线路、安装机井配套设备、植树等工程。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基础设施管理维护的建议》的建议收悉,我局领导十分重视,并做了专题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基础设施管理维护的建议》,由于每年工程竣工后,按照规定我们把所有工程产权移交给项目区村集体,产权归村集体所有。所以建议您参照县农田工程管理管护办法执行。

工程管理管护办法如下: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项目村成立工程管护小组,具体负责工程管理工作。

二、坚持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对于管道区的机井、水泵、管道、出水口、磁卡电表等设施,谁受益谁管护,管护费用从使用者电费中提取,由村委会统一维护及修缮。

三、设立项目基金,保证专款专用。管道区灌溉用电,电价统一确定,扣除基础电价及损耗。多收取的电费资金作为管道设施的维护及修缮费用,设立专项账户,专款专用,定期公示,接受监督。

四、规范电费充值操作规程。购电卡实行一户一卡制度,先充值后使用。每月1号村里统一充值、购电。充值售电实行三人以上统一操作,一人充值、一人记账、一人收费。

五、明晰产权归属。对农田防护林进行承包、拍卖或谁家地边就归属谁家等多种责任到人,明确产权归属个人。必须保证树木成活和正常生长,如有毁损要予以处罚并限期补栽。林权证由村统一向县林业部门办理。

六、各项目乡(镇)村要在本管理办法的基础上,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项目工程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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