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手机版

当前位置:首页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对昌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76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年11月25日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字体:【  】 【打印】

张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土地灌溉问题的建议》的建议收悉,我局领导十分重视,并做了专题研究。现答复如下:
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股的基本职能是对农村农田里的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大约每年投资2500万元,每年大致涉及8-9个村,改造2万亩地。具体措施有:打井、铺设地下管道、开挖疏浚渠道、修路、架设农电线路、安装机井配套设备、植树等工程。其中打井、铺设地下管道、开挖疏浚渠道等水利措施占总投资的60%以上,取水主要采用地下水。
昌黎县刘台庄镇属于限采区,按照《河北省地下水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 "在地下水限制开采区,一般不得开凿新的取水井。确需取用地下水的,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统筹安排,按照总量控制原则通过按比例核减其他取水单位的地下水取水量和年度用水计划,进行合理配置。"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土地灌溉问题的建议》,经各级部门协调,刘台庄镇田上庄、西新立、东新立三个村,已被列入河北省2018年产粮大县奖补项目规划中,计划总投资 158.305万元。其中,田上庄村计划改造农田1500亩,新增变压器3台,架设低压线2500米,修复机经25眼,计划投资55.4万元;东新立庄村计划改造农田1100亩,新增变压器2台,架设高压线1200米,低压线3480米,计划投资43.38万元;西新立庄村计划改造农田1000亩,新增变压器2台,架设高压线1500米,低压线7150米,计划投资59.525万元。
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规划设计阶段。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