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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昌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年11月25日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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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宪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 "加强村集体经济" 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农业农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立足自身职能,突出政策引导、产业支撑,以改革创新精神有力促进了村集体经济发展。
一、深化农村制度改革
1. 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文件精神。一是出台相关文件,2018年印发了《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昌字〔2018〕7号和《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昌农工〔2018〕15号文件;2019年印发了《昌黎县2019年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昌农组〔2019〕1号和《昌黎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的指导意见》昌农组〔2019〕2号。二是开展培训及宣传发动。召开了全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培训会议,对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三是明确步骤,遵照程序,推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稳步有序开展,到2019年4月30日完成清产核资工作,7月31日完成成员身份确认工作,8月30日前完成股权量化工作,9月30日前完成注册登记等全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在此基础上选择不同类型村,大力实施农村集体经济培育行动,引导建设一批不同类型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典型村。围绕进一步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和服务职能,不断探索集体经济发展的新模式、新路径。
2.继续开展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衔接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完善农村承包地 "三权分置" 制度,加快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扫尾工作。积极探索农村土地与房屋可流转、可抵押、可贷款的实现方式,有效激活农村发展要素。积极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切实发挥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作用,把村级集体资源流转、一定标的额以上的资产处置、重大建设项目招投标纳入市场公开交易,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充分开发利用现有耕地和 "四荒" 资源,通过租赁、入股等方式参与主导产业开发,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延伸拓展农村产权交易模式,探索农户间土地互换、农户租赁开发集体土地、经营能手带头流转土地、龙头企业规模流转土地自建基地和 "企业租赁+股份经营" 五种模式。截止7月底,累计流转土地面积28.33万亩,土地流转率达33.88%。
二、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1.加强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全县推进乡村公路的升级与改造,构建 "四好农村路" 体系,逐步消除制约农村发展的交通瓶颈,服务农村经济发展。完成第一批改造农村公路、危桥等项目,提高道路通达率,重点解决乡级公路断头路问题,确保每一个村必有一条安全通畅的农村公路。
2.加强农业生产设施建设。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全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建成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抗灾能力强的高标准粮田,努力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农民稳步增收致富。同时,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解决群众的饮水安全工程,力争三年内全部解决我县农村群众饮水安全问题。
三、积极发展特色农业
1、推进农业品牌培育创建。立足资源优势,大力实施 "一村一品" 培育计划,围绕毛皮、果蔬等区域优势主导品种和产业,大力培育区域公用品牌,集中力量打造一批优势农产品知名品牌。积极推进 "昌黎貉" 、 "昌黎玫瑰香葡萄" 和 "昌黎草莓" 的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申报工作。重点打造了 "廖大姐" 、 "山水湾" 、 "马芳营旱黄瓜" 三个农业品牌。
2.大力发展高效农业。积极开展粮食高产创建工作,突出抓好试验示范项目的落实、调查和总结,着力推进小麦、玉米、花生和水稻新技术示范推广工作。继续推进标准化健康生态养殖模式,引进和培育生产能力强、适应市场需求的畜禽品种。改良实现畜禽良种化,在稳定猪、鸡生产的同时,大力发展牛、羊等节粮型草食家畜。扎实推进葡萄、设施桃、京白梨、蜜梨生产示范园区建设,调结构,促增收,发展昌黎特色高效果业。
四、推动农村三产融合发展
1.培育发展农民合作社。积极培育土地托管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大力扶持发展农宅合作社,扶持发展生态农业、设施农业、体验农业、定制农业,提高产品档次和附加值,拓展增收空间。
2.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建设标准化原料生产基地,签订购销合同,形成稳定购销关系。支持有条件的龙头企业为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提供贷款担保,资助订单农户参加农业保险。支持龙头企业主动牵手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结合生产特点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
在此,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以上办理方案,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以便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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