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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昌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04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年08月02日  来源: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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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昭新代表:

您提出的 "关于加强农村师资队伍建设" 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支持和关注。我局对您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您开诚布公地讲述了自己对加强农村师资队伍的看法,并提出了新招录教师优先向农村倾斜、完善交流支教制度等合理化建议,对我们今后的工作很有启发和帮助。

在长期的探索和实践当中,我县的农村师资队伍建设形成了一套 "以补充增数量、以待遇提地位、以交流促平衡" 的组合式方案,持续加强农村师资队伍建设,切实提升了农村学校教师数量和质量。

一、完善农村教师队伍长效补充机制

我县高度重视教师补充工作,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赴院校招聘等方式加大教师补充力度,着力解决乡村学校教师短缺和中小学教师结构性缺员问题,县政府制定《昌黎县2017-2021年教师招聘5年规划》,按照专任教师 "退补相当" 的原则,5年内计划招聘教师1383人。2015年至2018年,面向社会、院校公开招聘教师523人,科学配置学科结构,精准补充音、体、美、英语、信息技术等小学科教师202名。按照偏远学校优先、缺编学校优先、薄弱学校优先的岗位设置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全部分配到农村学校任教。

为有效缓解教师生育二胎、病事假等因素造成的学校临时性缺员问题,县政府实施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计划和招聘 "支教志愿者" 计划两项重要举措,2015-2018年共返聘优秀乡村退休教师201人,2016-2018年共招聘支教志愿者360人,分别投入资金约300万元和570万元。

2018年,县政府按照省公费师范生和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公费培养工作要求,积极申请培养指标,签约公费师范生6人,小学全科教师14人;2019年又获得4个公费师范生指标和9个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名额。签约人员毕业后,将分配到我县农村中小学任教,确保有编有岗。公费师范生和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培养模式已经成为我县优化农村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农村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

二、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

一是依法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我县乡村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并逐步提高;二是为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发放乡镇工作补贴。从2016年开始发放乡镇工作补贴,月人均补贴339元,年发放资金约1200万元;三是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贴制度。从2016年开始,按照绩效工资指导线的1.05倍提高我县绩效工资水平,并将增加的绩效工资总量作为乡村教师补助资金,用于提高乡村教师生活水平,月人均增加补助125元。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将发放标准分为三个档次,并制定具体补助实施方案,其中,偏远山区月人均增加175元,城乡接合部月人均增加75元,其他农村地区月人均增加125元,年发放总额约450万元;四是各级各类表彰奖励工作向农村教师倾斜。县政府对在乡村教育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乡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给予表彰奖励。2017-2018年共评选表彰优秀乡村教师160名、师德标兵(含师德楷模)100名;优秀乡村教育工作者30名、师德教育先进工作者20名,并于教师节进行隆重表彰。五是对家庭生活困难的乡村教师进行救助帮扶,2015年以来,共帮扶困难教师168人,政府投入近20万元;六是切实推进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靖安镇、朱各庄镇、茹荷镇三个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均已竣工,目前正在积极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即可投入使用,至少解决120户乡村教师的住房问题。

三、推动城乡教师合理流动

县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教师校长交流工作,逐步推进交流工作的落实。2018年,县委组织部、编办、财政、人社和教育局联合出台了《昌黎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昌教〔2018〕90号),县教育局印发《昌黎县2018年城乡学校教师面向农村学校支教交流实施方案(试行)》(昌教〔2018〕91号),遵循 "因地制宜、合理流动、均衡配置、优化结构" 的原则,引导教师由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由优质学校向薄弱学校、由城区学校向农村学校定期交流;结合中小学校长选拔聘用制改革,以干部队伍年轻化、专业化和推进城乡流动为导向,有计划地组织学校领导干部进行交流任职。2015-2018年,有49名校长和965 名教师实现支教交流,2019年校长教师交流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实现了城乡和校际间优秀师资共享。

尽管我们在加强农村师资队伍建设,推进城乡师资均衡等工作中做出了一些成绩,但在推进我县教育事业向人民满意方向发展的道路上,我们的努力仍将继续。最后,再次衷心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厚爱,希望今后能继续得到您的支持和帮助。

(印章)

2019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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