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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昌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05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年08月05日  来源: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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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静敏代表:

您提出的 "关于农村中小学的保安人员问题" 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做好学校安全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一直以来,县委县政府以及县教育体育局高度重视学校安保工作,下大力度做好学校安保工作。但受现有经济条件制约,目前仅为城区20所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含钱庄子小学及职教中心)配备了48名专职保安。为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力量,县教育局多次对学校现聘保安、门卫人员进行摸底,诚如您所说,各校所聘门卫大多年龄偏大,平均年龄62岁,且部分门卫人员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充分履行门卫职责,同时给学校安全管理带来隐患。针对此种情况,县教育体育局今年根据中央、省、市、县各级领导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公治〔201516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本着既满足学校安保要求又尽量压缩经费开支的原则,确定了 "师生员工总人数在500人以下的学校派驻1名保安;500人以上的学校派驻2名保安;高中阶段学校酌情配置" 的保安配备标准,并向县政府呈报了《昌黎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为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配备专职保安人员的请示》,拟由县财政统一出资为全县所有农村中小学校、幼儿园配备至少1名专职保安人员,待县领导研究决定后即可落实办理。

(印章)

2019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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