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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昌黎县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7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年11月25日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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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言代表:

您提出的《大力发展庭院经济 努力实现精准扶贫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正如您在提案中所指出的精准扶贫工作是重大的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目前,全县精准扶贫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大多扶贫项目涉及种植、养殖等农业产业,养殖业尤其适合以家庭为生产和经营单位的庭院经济,它利用闲散、老弱劳力和剩余劳动时间,投资少、见效快,适应市场多样化的需求。近年来,我县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对扶贫开发和精准扶贫工作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大扶贫资金和项目对种、养殖农业的支持力度,积极探索精准扶贫与庭院经济并举的路子,主要实施办法如下:

一、贫困户自主发展产业项目

1.高效种植业扶贫项目。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建设施标准大棚(长≥40米,宽≥8米),用于果菜种植,每个棚室补助2000元;新建标准化日光温室(长≥50米,宽≥7.5米),用于果蔬等农业经济作物种植,每个新建温室补助20000元;露地菜(中药材等大田调整作物)5亩以上,每户补助5000元。

2.高效养殖业扶贫项目。建档立卡贫困户养猪5头以上,每户扶持2000元。养羊5只以上,每户扶持1000元;10只以上,每户扶持3000元。养牛(马、驴等大牲畜)2头以上,每户扶持5000元。鸡(鸭、鹅等畜禽)300只以上,每户扶持5000元。狐、貉、貂80只以上,每户扶持5000元。

3.林果业扶贫项目。建档立卡贫困户种植陆地花卉达300平方米,每户补助1000元;达到600平方米,每户补助3000元。果林种植3年生以上苗3亩以上,或种植普通苗木5亩以上,每户补助300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种植的果树苗木由县政府免费提供。

4.旅游业扶贫项目。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农业旅游业,农家院房屋装修、购买厨房设备,每户扶持6000元;新建农家院,扶持标准在此基础上适当提高,原则上提高部分不超4000元。在旅游景区建旅游摊点、发展旅游纪念品加工等的贫困户,取得合法手续的,每户给予2000元的补助。

5.家庭手工业扶贫项目。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特色家庭手工业项目,购置原材料、设备及人员培训等,有必要的成品或半成品作为项目验收依据。按每户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扶持,对于经济效益高,投入大的家庭手工业,根据实际情况提高标准。

二、奖补新型经营主体扶贫项目

1.奖补有带动能力,实现贫困人口稳定增收的小微企业。每安置一名贫困人员,每年奖励企业1000元。企业要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签署长期合同(2年以上),年参加工作10个月以上,并有年度工资收入凭证,作为项目验收依据。

2.奖补带贫能力强的新型经营主体。奖励带动一定数量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与生产、打工的龙头企业或合作社,每带动一名贫困人员,每年奖励企业1000元。新型经营主体要与贫困户签署长期合同(2年以上),贫困户年参加工作8个月以上,并有年度工资收入凭证,作为项目验收依据。

3.对于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销售产品或者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掌握一定技能实现稳定增收的合作社或服务行业经营者或机构,根据现实情况,采取一事一议原则扶持,补助标准不超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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