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手机版

当前位置:首页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对昌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5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年08月20日  来源:县人社局

字体:【  】 【打印】

尊敬的田利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 "关于加强私营企业用工管理" 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一直把规范企业用工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为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依法执行各项相关法律法规,我局采取了多种措施,努力稳定和谐的发展环境。
一、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  
大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增强企业和职工法律意识。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普及劳动法等活动,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法规,强化企业和劳动者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了解,懂得自身所享有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不断增强劳动关系双方的法律意识,使企业的用工行为变得更加规范,不但有助于避免各类劳动纠纷的发生,也能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获得保障。
二、健全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企业依法规范劳动用工,避免因违法用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必须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用工制度。我局督促企业在合法用工的前提下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如绩效考核制度、年休假制度、考勤制度等,不断提高劳动用工的管理水平。
三、强化用人单位工会、职工代表大会组织建设
联合县总工会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工会、职工代表大会,加大工会、职工代表队伍的建设力度,并进一步强化工会的职能,借助工会来加强对劳动者的组织化程度,增强劳动者的维权力度,企业也可以通过工会、职工代表大会了解并掌握劳动者的情绪变化以及各个方面的动态,并积极调解好劳动关系中存在的各种矛盾问题。充分发挥出工会、职工代表大会的职能作用;利用多种培训形式,如文化教育、法律知识学习等等,提高工会、职工代表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我单位联合县总工会对企业进行督导检查,对于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应当依据我国现行的《劳动法》和《工会法》中的有关规定组建工会,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检的内容,
四、加大监管的执法力度
利用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对企业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用工情况;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签订劳动合同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并要求企业与入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履行相关手续。针对企业劳动用工管理不规范的现状应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劳动用工管理。首先,劳动监察机构充分运用执法手段,认真检查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存在的问题,并责令企业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对于拒不改正的企业要依法予以严惩;其次,劳动监察机构可提请相关权力机构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尤其要对外来民工多、劳务用工多、劳资纠纷多的企业加大集中整治力度。劳动、财政、工商、公安、税务等职能部门要相互配合,严查不缴纳社会保险费、不签订劳动合同、无故拖欠工资和克扣工资的企业,同时对上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企业用工是企业发展的重要环节之一,也是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我局一直把此项工作作为重点,建立健全完善的评估体系,对企业用工的规范性进行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规用工企业严厉查处,为我县企业良好发展保驾护航。
昌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14日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