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昌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10号建议的答复
方传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 "解决坟地占用耕地问题" 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是一个土地资源不是很丰富的农业县,农村可耕地面积88万亩(2009年数据),农村人口约为50万,人均可耕地面积约为1.7亩,耕地用地紧张矛盾突出。同时,我县现有全县现有的418个行政村,基本都有村属公益性公墓,但其中39%的公益性公墓处于使用饱和状态,用地紧张,几乎不能再新增坟墓;90%的公墓在墓穴占地使用上不规范,存在着墓穴占地偏大的现象。经调查,我县现有公益性公墓425个,每个行政村至少一个,位置在每个村的村边,用地几乎都是本村荒山、荒地、滩涂,而且都是村民的几代人延用的墓地,占地面积为5-100亩不等,70%使用程度已达到饱和状态,个别地方出现了墓地使用紧张的问题。
为解决上述问题,加快节地生态殡葬改革,推进我县农村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按照省市要求,根据各村的人口、经济状况、筹资因素等,本着 "因村制宜、量力而行" 的原则,从2009起,开始推行农村骨灰堂建设,现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农村骨灰堂有4座(邢庄村、两河村、犁湾河村、安山马庄村),农村公益性公墓2个(靖安镇燕各庄、荒佃庄镇大营村)。总投资905万元,总建筑面积3200平方米,总骨灰格位数为12000多个。
多年来,县委、县政府对殡葬改革高度重视并给予了大力工作支持,将殡改工作纳入了全县目标管理。2019年底,接到《秦皇岛市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行动计划(2019-2025年)》通知后,我县高度重视,县里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首先责成民政部门结合我县的实际,制定了我县《2020-2025年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行动计划》。2020年,在县城区建设一个高标准、中心型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昌黎镇、十里铺乡、两山乡、南区管理处四个乡镇根据实际可分别建一个中心型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实现今年乡镇中心型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覆盖率20%的目标;到2022年,实现乡镇中心型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覆盖率达到50%,龙家店、朱各庄、刘台庄镇、安山镇、靖安镇、荒佃庄镇的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覆盖所有乡村;到2025年,基本实现公益性安葬设施覆盖到全县广大农村,基本满足农村群众安葬服务需求,散埋乱葬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我们认为,在农村公益性墓地日趋饱和的情况下,为有效节约土地资源,走发展建设农村公益性骨灰堂是一条正确道路。政府要严格控制各村不再新增或扩大公益性墓地,同时加大在自家田间地头散葬的管理力度,在公益性墓地饱和无地可葬的情况下,积极引导群众将骨灰安放在骨灰堂的骨灰格位。在原公益性墓地因饱和而没有持续新增的坟头后,由政府明确几十年后对公益性墓地落实平坟政策,随着几代人后的亲情变迁和感情淡化,逐步改变坟头林立状况,减少百姓和政府之间的摩擦。为了子孙后代和昌黎社会文明的发展,为保护建设好生态环境,随着骨灰堂建设的盛行和群众认知程度的不断提高,在骨灰处理上,同时倡导采用骨灰撒海、树葬、草坪葬等绿色、文明、环保的更为科学的安葬方法,政府可制定落实鼓励、奖励政策予以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