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邓俊国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 "关于增加老年人娱乐场地设施的建议" 提案收悉。经我们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一、您的这一提案提得很好,近年来老龄化进程加快,老年人口基数增长迅速,关注老年人生活是近年来党和政府都高度重视的工作,也是我们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关于老年人娱乐场地设施的问题,,近年来,在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人口老龄化愈演愈烈的大背景下,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的现状之一是活动少,老年人活动场所及相关设施显得任重道远,为保障老年人生活,国家对各城市各部门提出了新要求。为响应国家政策,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战略规划,我县相应作了以下方面的工作,新建住宅类项目,按照30平方米/百户的标准配置社区养老居家服务用房,并严格审批。我县规划建设的东山公园及城中绿地公园等均可作为老年人活动场所使用。
三、关于您提出的尽快打造老年人文艺活动场所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作进一步研究,认真采纳和落实以下工作:
1、充分协调县国土资源局等单位,发挥规划调控作用,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按照城市总体规划控制、预留养老服务用地,完善协调配套功能的统筹规划建设,逐步弥补局部区域老年人活动场所不足的局面。
2、落实相关政策,在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及验收时,严格把关,确保建设项目配建养老居家服务用房面积符合标准。
3、我县指导新建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养老服务设施中预留老年人活动场所。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