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刘俏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热心关注,您提出的 "关于进一步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 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您提出的这些情况,关系到我县就业创业工作的发展,为了更好地服务大学生创新业创业,我局决定采取如下措施:
一、多渠道开发基层岗位,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认真落实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更多用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要求,结合基层实际需求和转变政府职能、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需要,加大在基层公共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农业技术、农村水利、扶贫开发、社会救助、城乡社区建设、社会工作、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等领域购买服务的力度,创造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继续组织实施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 "三支一扶" 计划等专门项目,每年选派一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
二、优化创业环境,搭建创业平台。
昌黎县创业园,为返乡大学生提供创业平台,大力扶持大学生到创业园内创业,给予一定比例的房租物业及水电费补贴,降低创业成本,助力大学生将企业做大做强。
三、强化技能培训,提高大学生就业技能。
充分发挥各级职业技术培训机构、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等公共就业培训机构的主导作用,调动各大中型企业、大中专院校、民办培训机构的积极性。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强培训专业与当地和外地用工信息的相互吻合,依托区域特色产业,选择与当地经济密切结合,就业前景好的岗位,积极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培训工作。
四、强化创业培训,提供优质服务。
在创业培训方面,为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我局创业指导中心为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提供创业项目推荐、创业指导、创业政策咨询、创业模拟实训、创业担保贷款等创业服务;同时聘请税务、工商、银行、法律等方面的专家定期跟踪服务。
五、鼓励大学生生自主创业,落实创业扶持政策。
毕业5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三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自主创业资金不足的,可享受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自主创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初次领取营业执照并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
六、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树立创业典型。
一是利用微信、网站、电视、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大力宣传国家、省、市及我县出台的就业创业政策,让广大高校毕业生知晓政策;二是宣传创业典型,引导和鼓励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积极创业,为大学生就业创业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