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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昌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5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30日  来源: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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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昌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55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李英代表:
您提出关于 "严格、落实制度措施保障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合法权益" 建筑领域欠薪问题的几点原因也是目前造成建筑领域拖欠工资的根源。随着国家制度的不断完善,我县建筑领域不间断综合治理,目前我县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环境逐渐转好。
一、实施工资预储金制度
从2015年开始我县全面实行工资预储金制度,所有开工的项目必须按照工程总造价的20%在银行缴纳工资预储金,否则不开具开工许可。每名农民工都持有考勤卡和工资卡,工资发放实行银行代发。每次发放工资前,项目的监理单位必须要签字盖章。
二、实行实名制管理系统
我县所有的在建项目全部实施实名制管理,实行用工备案制度,全部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所有农民工必须刷脸进入施工现场,刷脸系统和银行、住建局建管科联网。
三、坚决执行工资保证金制度
工程项目开工前,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到主管部门足额缴纳工资保证金,否则不允许开工建设。建筑施工企业实施分账管理,工程款、工资款两本账,并有专人管理。
四、严格落实 "黑名单" 制度
对属于列入 "黑名单" 企业,做到应列进列,绝不姑息。
目前,我县正在开展建设领域在建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规范化管理,印制了规范化管理指导手册。在2020年年底基本实现全县所有的在建项目统一制度、统一材料样本,确保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全面落实落地,努力营造企业守法诚信用工,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的浓厚氛围,确保我县在2020年实现基本无拖欠的目标。
昌黎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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