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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昌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04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年08月24日  来源:县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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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昭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 "关于解决农村贫困群众看病难的建议" 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7年1月1日起,我市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基金统收统支,市级统一制定保障待遇政策,我县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规定,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各项相关政策。提高报销比例,扩大报销范围,需全盘考虑医保基金承受能力,我局将适时向市局反馈建议,争取上级部门政策支持。

2019年由于机构改革医疗救助由原民政部门划转到医疗保障部门。工作对接开始,我局安排专人到民政局进行摸底调查并学习相关业务流程,带领业务人员进行了系统全面的学习并组织研究讨论。全县一站式结算定点医院增加到24家,对医保定点医院进行了全覆盖。此项工作的开展为医疗救助对象享受更加便捷的结算服务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药品招标采购工作由卫健部门划转到医疗保障部门,新的药采平台于6月份正式上线使用,国家组织第一批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25种,43个品规,与同种药品采购价相比,中选价平均降幅52%,最高降幅96%;全力推进糖尿病、高血压 "两病" 用药带量采购和门诊保障工作,确定专项用药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招采价格作为医保支付标准,中选的13种药品药品平均降幅接近70%。

目前,我局正在开展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行为的规范和提醒工作,督促其合理采购药品,增强价格意识,规范药品采购行为。

昌黎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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