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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昌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1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16日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昌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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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丽娟代表:

您提出的 "关于扇贝加工环境污染的建议" 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扇贝加工是传统的加工产业,到了加工季节,一些水产品加工企业在我县各沿海乡镇不同程度的存在,给我县水、大气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的破坏和污染,针对这种情况,县环保部门联合各乡镇政府,结合工作职责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环境管理工作:

一是严格行业准入标准。对符合环境准入要求的,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要求并帮助其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并监督其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设施,规范的扇贝加工企业在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方可进行生产;对不符合环境准入要求的,作为 "散乱污" 企业坚决依法取缔。

二是开展散煤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印发了《昌黎县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县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抽调21名业务骨干,组建工作专班,全力推进清洁取暖工作。目前,已完成确村确户,拟对42381户实施清洁取暖改造,其他实行洁净煤托底保障。同时,制定了《昌黎县2020年劣质散煤整治方案》《昌黎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散煤治理工作的通告》,成立2个执法检查组分别对 "禁煤区" 和 "非禁煤区" 进行全面排查。对于扇贝加工产生的散煤污染、废水现象以及固废污染现象严查到底。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对于使用地下水冲洗、蒸煮扇贝及贝边造成水污染,以及在焯扇贝贝边时需要用水冲洗、蒸煮,会产生大量的废水的现象,严格监管并加大处罚力度,针对扇贝加工行业的季节性生产特点,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严厉打击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利用渗坑、私设暗管偷拍偷放、超标排放、无证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

四是加强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理念。教育引导广大养殖户提高环保意识,发展养殖业要充分考虑养殖环境的承载能力。采取网络、广播、走访等多种形式向扇贝加工经营者宣传依法守法生产经营、保护环境的重大意义,向广大群众宣传环保法律知识,鼓励其积极参与到环境保护中来,发现问题及时检举报告,使我县扇贝加工业环境管理工作趋于规范,减少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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