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海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 "农村加大力度防火宣传及环保卫生宣传和惩戒力度" 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农村秸秆和生活垃圾禁烧是我县大气污染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省市政府及生态环境部门高度关注的一项重点工作。2019年和今年春季,我县各乡镇仍出现多次露天焚烧秸秆问题,严重影响我县的生态环境质量。因此,我县多个村庄点火者受到罚款及拘留不同程度的行政处罚,乡镇、村和相关单位的多个工作人员先后受到行政处分。
一、加大农村露天焚烧宣传力度。
一是多次召开调度会议。针对农村露天焚烧屡禁不止问题,昌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下大力度进行整治,多次召开农村秸秆焚烧整治工作调度会议。对麦收期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等相关工作进行多次安排部署。要求各乡镇要认清形势、提前谋划,始终保持全域禁烧、全年禁烧的高压态势,坚决打赢麦收期间秸秆禁烧这场硬仗;强化秸秆禁烧和麦收防火宣传工作,进一步创新宣传举措,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做到秸秆禁烧人人皆知,实现防火宣传无死角,同时狠抓反面典型,增强宣传工作实效;要求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摸清底数,突出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防控,做到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包农户的包保责任制,把禁烧和防火任务落实到村、组、户,细化到田间地头,明确到具体责任人,实现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监管,确保每一田块都有人负责、有人巡查、有人监管,切实做到禁烧、防火工作早安排、早部署、早宣传。要求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密切配合,明确责任,细化分工,按照具体工作要求,做好工作统筹,合理摆布精力,切实形成日调度日汇报机制。
二是进一步健全宣传引导机制。综合运用广播、电视、微信、横幅、标语以及村内大喇叭等有效宣传手段,积极宣传禁烧政策和综合利用技术,各村要在 "三务" 公开栏张贴禁止焚烧秸秆的宣传内容,并逐组、逐户发放宣传资料,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2020年,春耕时节,我局强化农村露天禁烧宣传,印制了《关于露天禁烧致全县人民的一封公开信》2000张,张贴到村委会、乡镇、集市,印制了10000份《露天焚烧的危害》《露天焚烧行为的法律责任》宣传单,分发到各村,制作了400条宣传标语悬挂在高速引线和干道两侧、村镇和田间地头,时刻提醒社会公众禁止焚烧秸秆、荒草、树叶、垃圾等,号召大家一起行动起来,支持露天禁烧,保护生态环境,共建美丽昌黎!
二、 加大秸秆焚烧监管力度和处罚力度。
一是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按照县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农户包地块(包括承包地、对应边沟、荒地等),严格落实逐级分包责任制,确保地块不留死角、无缝隙、全覆盖,形成 "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的禁烧工作责任体系,实现露天秸秆禁烧任务细化到田、责任到人。
二是健全执法巡查机制。建立乡镇牵头、环保主办、公安配合、法院执行的案件查处联动机制。县农业农村局抓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公安、环保等部门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以乡镇为单位组建禁烧巡逻队,设立举报电话,具体人员由乡镇统筹,当地派出所必须有人参加。当接到举报或发现火情时,禁烧巡逻队要直接将责任人带至派出所,生态环境分局及时安排执法人员到派出所立案调查,并进行顶格处罚。
三是健全考核奖惩机制。严格按照《昌黎县秸秆露天禁烧和散煤复燃管控工作考核奖惩暂行办法》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奖惩。每发现一处火点或一处散煤复燃,扣除村级网格长100元绩效工资,扣除村级包片网格员50元绩效工资。同时,县生态办要会同两办督查室和县大督查组,对各乡镇、相关部门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综合整治 "飓风行动" 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存在问题要立即整改,重点督办,务求实效;对发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及时移交县纪委监委,严肃追责。
四是开展秸秆禁烧开展联合执法巡查行动和夜查行动 。为切实落实好秸秆禁烧管控措施。严防因焚烧秸秆、垃圾杂草引发火灾等安全生产事故;切实做到疏堵和打击结合,对发现的露天秸秆焚烧行为坚决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昌黎县持续保持秸秆禁烧工作的高压态势,确保麦收期间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力争打好秸秆禁烧攻坚战。
目前,我县已建立县、乡、村三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不断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并结合秸秆焚烧红外远程监控系统进行实时监控,发现秸秆焚烧火情及时预警处理。
加大焚烧秸秆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2020年以来对87个焚烧秸秆、稻草、杂草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