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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昌黎县第十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9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22日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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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长立委员:
您提出的 "加快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农业健康发展的建议" 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截止到2020年8月底我县土地流转面积达到了28.57万亩。土地流转率达到了34.17%。
一、加强土地流转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对全县农村两委、农经工作人员、新型农民进行了集中培训,认真学习了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昌黎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充分认识土地流转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建设新农村的好处。
二、县、乡两级成立了土地流转机构
2010年5月,县政府成立了土地流转交易中心,流转中心主要负责全县农村土地流转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履行政策法律宣传、政策调研、依法管理、指导服务、监督检查职责;同时建立农村土地流转信息服务平台,开展政策咨询、流转协调、信息提供、价格评估、纠纷调处等服务;办理农村土地互换、转让、出租、转包等土地流转业务;指导各乡镇土地流转交易所加强对土地流转关系的规范,严格审核流转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对违背农民意愿或损害农村集体权益和农民权益的问题,依法予以纠正,做好合同纠纷调解工作。全县17个乡镇全部成立了土地流转交易所,各村都设有土地流转信息员(由村会计兼任),乡镇农村土地流转交易所负责乡镇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工作,向县土地流转交易中心上报土地流转供求信息。2015年9月我县成立了昌黎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通过神州土地网发布各类农村产权信息、承担流转(交易)管理、抵押贷款登记备案等职能。大力宣传推进土地流转合同的签订,流转合同一式四份,转出方、流入方、村委会、乡镇农经站各一份,100亩以上的在县产权交易中心备案一份。
今年农业农村局产权交易中心人员改变了工作方式,去村指导村民签土地流转合同。同时宣传土地成片流转的好处。目前已签了600多亩。
三、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规模经营
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培育和发展新型经营主体的部署,鼓励和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流转,发展现代农业,有力推动了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土地集约经营水平和经营效益不断提高。土地流转面积在50亩以上的流转大户有682户、流转面积17.65万亩,占流转面积的61.8%。全县土地流转机构共签订土地流转合同11128份,全县农村土地流转正朝着规模化、规范化、市场化的方向发展。
秦皇岛市农业局、市财政印发的《秦皇岛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奖补暂行办法》通知中,对当年新增流转土地面积在200亩以上,流转期限在5年以上,且从事粮食、油料农物生产;对当年新增流转面积50亩以上的农业产业化园区,从事粮食、油料、蔬菜和中草药、林果(利用15-20度坡耕地)等农作物生产的给予奖补,每亩补助100元,给了流转大户资金上的倾斜。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土地流转机制建设,促进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依法有序开展,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为加快推进昌黎现代农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再次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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