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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昌黎县第十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 60 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23日  来源: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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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教育体育局
昌黎县政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60号 "关于降低义务教育阶段服务性收费标准提案" 以收悉,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城市供水实行分类水价,水价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批准。
目前我县供水价格共分四个标准: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户用水价格、其他用水价格、特殊行业用水价格。
学校的用水价格执行的是 "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水价格" 。
2020815
领导签发:杨海峰
联系人及电话:郭丽红2022579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提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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