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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昌黎县第十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23日  来源: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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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守成委员
您提出的 "关于加强农村地区饮水安全管理" 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饮水安全事关农村群众切身利益,是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条件。目前我县418个村中已有404个通了自来水,显著改善了农村居民的饮用水条件。但我县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能力相对较弱,为确保农村饮水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实现农村饮水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我局从以下几方面落实水利行业的监管责任。
1、按照《河北省农村供水用水管理办法》(省政府〔2016〕4号令)2017年起草了《昌黎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当年由县政府颁布实施,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2019年进一步对该办法进一步进行了修订。
2、按照省政府办公厅【2019】37号《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要求,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 "三个责任" 和 "三项制度" 。我县成立了 "昌黎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和县级农村供水专业化管护机构,出台了《昌黎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落实了农村供水工程村级三个责任人,并制作安装公示牌对村级三个责任人进行公示。千人以上供水单位设置服务公示牌,实行管理单位、责任人、供水服务电话 "三个公开" 。
3、建立农村饮水工作群,指导村级建立运行管理机构、制定运行管理办法,要求乡镇、村加强水费收缴工作。
建议:由于我县大部分农村供水工程为单村工程,乡镇政府、村委会为工程的运行管理单位。村级三个责任人中的乡镇政府主体责任人要统筹负责所包村庄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村级饮水工程管护人员落实、工程运行管理和水费收缴等方面出现的问题。村级工程管护的责任人具体负责工程的运行管理、工程管护、水费收缴、水源保护等具体工作。所以加强乡镇、村级运行管理工作至关重要。
4、加强 "河长制" 管理机制。我县建立了县、乡、村三级河长管理组织体制落实三级 "河库警长制" 在全面摸排的基础上,制定河湖清理台账,并结合农村环境面貌整治提升工作,在汛期开展了河流垃圾清理集中行动,为使各种垃圾不入河、不入海,水务局组织河道保洁人员每日对河道内的枯草及垃圾进行及时彻底的清理。
2020年9月14日
领导签发:杨海峰
联系人及电话:龙海森 18603387952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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