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政清、刘锡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 "落实弯针行业环评手续建议" 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工业企业进园区,是我县产业聚集政策、集约用地政策的主导方向,可以有力的促进我县产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对该工作我局大力支持。
园区内土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但需落实相关土地手续后提供给搬迁工业企业使用,建议由园区管委负责统计有意向搬迁工业企业的意愿、数量、需要占用土地面积等情况,汇总后向我局申请办理土地手续,同时向县政府申请汇报相关情况,我局一定积极办理,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转用、征收审批权限为省政府,报批程序及报批所需材料根据《河北省土地转用征收报批办法》的规定执行。按照《土地管
理法》及《河北省土地转用征收报批办法》等要求,材料齐全后,我局会积极向县、市、省三级政府尽快上报相关卷宗,争取早日落实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为工业企业搬迁进园区工作做好用地保障。
我县缝纫机零部件加工企业,大多数为2016年清理整顿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开展的现状评估,经过几年发展和国家政策的调整,企业实际情况与2016年底发生一定变化,为帮助企业完善手续,经生态环境分局、荒佃庄镇人民政府、缝纫机工业协会积极协调,在县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昌黎县发展和改革局已经于2020年7月22日为园区内的企业出具了符合产业政策的说明,相关企业的环评文件正在编制中,将按照程序提交县行政审批局办理许可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