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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昌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04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24日  来源:县城管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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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鹤菊代表:

您提出的 "关于加大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力度的建议" 收悉,现答复如下:

昌黎县持续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工作,农村垃圾分为生活垃圾、生产垃圾、建筑垃圾三类。

一、生活垃圾:一是通过发放农村垃圾分类明白纸、倡议书、悬挂横幅、大喇叭广播等方式大力宣传农村垃圾分类知识,让广大群众增加了解并快速实施起来。二是在农户源头按照 "两分法" 对垃圾进行分类,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配备两色垃圾桶,由保洁公司分类清运至县填埋场。

二、生产垃圾:我县将生产垃圾划分为可腐烂垃圾与不可腐烂垃圾两类,实行不同处理方式。可腐烂垃圾中无热值的由村民自行堆肥,有热值的垃圾运送至堆放点,作为发电原料由昌黎县国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统一收购,实现生产垃圾资源化利用;不可腐烂垃圾由村设置投放转运点,乡镇合理设置垃圾处理点,由保洁公司分类清运到指定地点。

三、建筑垃圾:要求村民将墙砖、瓦片等建筑垃圾堆放到村内指定堆放点,与乡镇协商后,全面实现填坑造地处理方式。

昌黎县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压实监督指导职责,通过多种宣传方式积极引导村民转变思想观念,树立环保意识,全面动员每家每户,从农户源头抓起,将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到位。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您以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促进我县城市管理水平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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