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桂林代表:
您提出的 "关于推行农村垃圾分类,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状况的建议" 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垃圾分为生活垃圾、生产垃圾、建筑垃圾三类:
一、生活垃圾:一是通过发放农村垃圾分类明白纸、倡议书、悬挂横幅、大喇叭广播等方式大力宣传农村垃圾分类知识,让广大群众增加了解并快速实施起来。二是在农户源头按照 "两分法" 对垃圾进行分类,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配备两色垃圾桶,由保洁公司分类清运至县填埋场。
二、生产垃圾:我县将生产垃圾划分为可腐烂垃圾与不可腐烂垃圾两类,实行不同处理方式。可腐烂垃圾中无热值的由村民自行堆肥,有热值的垃圾运送至堆放点,作为发电原料由昌黎县国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统一收购,实现生产垃圾资源化利用;不可腐烂垃圾由村设置投放转运点,乡镇合理设置垃圾处理点,由保洁公司分类清运到指定地点。
三、建筑垃圾:要求村民将墙砖、瓦片等建筑垃圾堆放到村内指定堆放点,与乡镇协商后,全面实现填坑造地处理方式。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您以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促进我县城市管理水平的提升。



中国政府网
冀公网安备 130322020000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