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昌宏委员:
您提出的 "关于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 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在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战略的推动下,我县城市发展进入快车道,其中房地产业的发展令人瞩目。在房地产业发展的同时,我县的物业管理也紧随而上。目前有70个住宅小区实行了物业管理,管理面积近500万平方米,带动就业1600余人,一大批环境优美,秩序井然,生活方便的住宅小区倍受群众关注。但是,任何事物在发展过程中必然会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我县的物业管理也不例外。
针对我县住宅小区存在的问题,结合提案建议,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根据《秦皇岛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规范物业服务行为,进一步提高物业服务水平。抓整治,强力查处群众反映较多的乱收费、收费不透明及服务不规范问题,抓企业建设,扶持科学管理、规范服务的新机制,增强综合实力,有计划、有目标地清理整顿物业服务企业队伍。自《秦皇岛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以来我们组织物业管理企业的经理和主要岗位的管理人员深入学习13次,逐步梳理物业管理的权力清单,严格按照条例中规定推进各部门依法依规履行相应职责。制定物业企业年度培训计划,加强企业关键岗位和一线职工职业技能培训,扩大物业从业人员培训覆盖面,坚持 "实用、低价、分层次、多形式" 的原则,针对各岗位的工作特点确定培训内容和方式,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念,提高物业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提升物业服务质量。
二、加大《秦皇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引导业主树立正确的物业消费观念。强化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水平和质量,加大对物业服务的正面宣传和引导,让业主树立花钱买服务的现代市场经济消费观和 "优质优价、质价相符" 的物业服务消费观,有效避免收费难的问题。引导业主的思想观念,支付对应的费用和选择良好的物业管理也是一种投资的概念,由物业服务的无偿提供向有偿型的商品提供方面转化,逐步形成企业注重服务、业主自愿缴费的良性循环。
三、强化行业指导监管措施,加强管理前期物业招投标制度,严格监管物业项目承接。建立物业服务监督管理和考核体系,完善物业企业信用档案,实行优胜劣汰,净化物业管理市场。继续推行 "三公开" 制度,即服务标准与内容公开、收费标准与收支账目公开、监督电话公开,形成业主、主管部门与社会各界共同监督的机制,并纳入物业行业诚信体系平台施行黑名单制度,住宅小区的公共收益每半年公开一次如果不公开将纳入黑名单。我局每年的物业企业考核、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物业企业收费公示也是必查项,发现没有进行物业收费公示的物业企业责令限期公示,限期不公示的我局将在秦皇岛市物业行业监管平台上纳入黑名单。
四、居委会、社区和政府相关部门要监管、指导到位,充分扮演好:服务者、指导者、监督者、管理者四种角色,要以人为本,更好地为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服务。特别要加强建筑行业管理,将质量合格、配套设施合格的房屋交给业主,为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提供一个好的平台,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不断完善小区管理的相关办法,出台适合本区域的物业管理实施细则,加快推动各物业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工作,建立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充分发挥维权、监督和协调作用。
就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和落实,逐步改善物业管理外部环境及内部环境,建设安定、和谐、美丽家园。
感谢您对我们城建物业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您多提宝贵意见,共同促进我县物业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