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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昌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00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25日  来源: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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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洪斌代表:

您提出的 "关于解决燃煤锅炉补贴未能按时发放问题的建议" 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7年燃煤工业锅炉奖补资金按照完成一批上报一批的原则,分三次报送市工信局,期间我局多次咨询奖补资金拨付进度。2018年10月26日按照市工信局要求,我局起草《关于申请拨付2017年燃煤工业锅炉奖补资金的请示》(昌工信呈[2018]14号)申请拨付2017年燃煤工业锅炉奖补资金451.8万元,2019年11月收到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度燃煤工业锅炉奖补资金的通知》(昌财资环专预复[2019]26号)文件,文件中奖补资金为451.5万元,与我局实际申报的相差3000元,就此情况我局于2019年11月26日向市工信局方升科长联系,并上报了情况反馈,经多次沟通无结果,2020年1月8日再次与市工信局张景秋副局长沟通,张景秋副局长向市财政局咨询,市财政局答复此笔资金已经结算,让县区自行解决。在与市工信局沟通资金情况的同时,我局也积极组织企业填报燃煤工业锅炉改造奖补资金申请表,并于2019年12月送至财政局企业股,财政局要求对每家企业拆除情况进行现场核查,经同财政局沟通,由于年底业务繁忙,暂定于1月进行现场核查。

2020年1月底新冠病毒疫情暴发,随着工作陆续开展,2020年5月10日开始我局会同财政局、粉丝园区、乡镇政府等部门到各企业核对燃煤工业锅炉拆除情况。县财政局分别于7月16日、9月11日、10月14日分三批将燃煤工业锅炉奖补资金拨付我局,共计449.8万元。我局分三批已经将资金拨付到相关企业,共计433.8万元,其中存在问题企业3家,结余资金16万元。我局已对3家问题企业下达了《关于限时报送燃煤工业锅炉奖补资金申拨付账号信息的通知》,明确了时间节点,目前3家企业仍无法提供拨付账号信息,我局无法拨付资金。

最后,再次衷心感谢您对昌黎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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