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手机版

当前位置:首页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对昌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08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25日  来源:县发改局

字体:【  】 【打印】

蔺德强代表:
您提出的 "关于农村无烟煤替代散煤建议" 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使群众更加了解清洁取暖工作对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打赢蓝天保卫战、推进农村生活方式革命的重要意义,清楚各种清洁取暖改造方式的优点及效果,我县开设了 "昌黎县清洁取暖微信公众号" ;县清洁取暖办统一印制并发放《安全取暖宣传册》11万份,《昌黎县清洁取暖宣传册》4.5万册,印制 "致燃煤户的一封信" 11万份,户承诺书15万份,悬挂清洁取暖宣传条幅3000余幅;各村大喇叭播放清洁取暖政策和知识,县电视台开设了 "清洁取暖" 专栏。通过多种方式的宣传,清洁取暖工作得到了越来越多群众的理解、认可和支持。
今年我县对于全县范围内暂未实施清洁取暖改造的农户,继续实施洁净煤全覆盖,为了确保洁净煤品质,由县市场监管局对县区境内的洁净煤进行100%抽检,从严执行国家强制标准GB34169-2017 《商品煤质量民用散煤》中 "无烟1号" 的规定和GB34170-2017《商品煤质量 民用型煤》 "型煤Ⅰ号" 规定,合格方可发放或销售。对不合格的及时查处,坚决不流入农户或市场。
最后,再次衷心感谢您对昌黎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