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 "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基础设施" 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交通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对农村公路建设提出的宝贵意见。
近几年,我县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的投资力度,对我县农村路网进行提升完善,沿线百姓直接受益。农村公路的建设主体为县政府,乡镇政府依据实际情况,乡道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协助乡、镇人民政府编制,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一般乡道、村道及小桥涵工程的改建项目,由乡镇提出建设计划,以县为单位打捆编制,由建设单位报县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计划审批后,方可实施。我局将按照县政府及相关要求开展工作,落实到位,解决农村道路基础设施不完善的问题。
昌黎县交通运输局
2020 年 9月 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