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巍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 "关于对南外环刘李庄路至机场路口路面硬化的建议" 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农村公路的关注,近几年,我县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的投资力度,对我县农村路网进行提升完善,沿线百姓直接受益。
农村公路的建设主体为县政府,乡村道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协助乡、镇人民政府编制,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一般乡道、村道及小桥涵工程的改建项目,由乡镇提出建设计划,以县为单位打捆编制,由建设单位报县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计划审批后,方可实施。您所提到的108乡道(碣石山大道到南外环路段),已列入2021年农村公路改造项目,目前正在进行施工图设计,完成招投标后即进场施工。
昌黎县交通运输局
2021 年6 月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