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手机版

当前位置:首页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对昌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十五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12日  来源:县数政局

字体:【  】 【打印】

付兆云代表:

您提出的 "关于规范、培育和壮大中介服务机构的建议" 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规范中介服务市场,建立网上中介超市

为了规范中介服务,按照《昌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做好秦皇岛市行政审批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工作的通知》要求,县行政审批局组织本县域内各部门做好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平台建设工作,完成本县的中介服务类别梳理。明确牵头部门、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联络员、审核员信息采集表、中介服务类别清单,整理中介服务类别。县行政审批局转发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关于邀请中介机构入驻行政审批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的公告》的通知行文并发布昌黎县政府网,负责县域内中介机构入驻,中介机构按照秦皇岛市行政审批网上中介超市入驻流程入驻。2020年12月17日转发《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关于贯彻落实加快推进网上中介超市建设工作相关要求的通知》,各部门按照文件要求,对财政性资金项目(政府采购和公开招标外)在中介超市选取中介服务机构。为规范网上中介超市运行、服务和监管,提高中介服务项目选取效能和服务质量,推动我县中介服务市场更有活力、更加有序的高质量发展,利用秦皇岛市行政审批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严把中介机构进驻关。建立联审机制,做好中介服务机构初审及资质复审推送工作。

二、工作措施

按照秦皇岛市行政审批网上中介超市管理办法,落实中介超市工作,提高中介服务质量,采取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项目选取方式适用范围

利用社会性资金购买中介服务选取中介机构的项目业主可采用所有选取方式;利用财政性资金购买中介服务选取中介机构的项目业主只能采用随机、竞价、均价、自主谈判、邀请谈判选取方式,各项目业主及中介管理运营机构应严格落实选取方式适用范围。

(二)强化项目选取流程监督

项目业主和中选中介机构应严格按照《秦皇岛市行政审批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按时完成合同签订和备案,合同依法应当保密的,应上传情况说明。项目申请单位应在中介机构履行服务后2个工作日内,在 "中介超市" 系统点击 "项目确认完成" ,并对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服务态度、服务收费、服务规范等方面进行满意度星级评价。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平台所有财政性资金项目中选中介机构逾期未备案合同,项目业主未确认项目完成、未网上评价的,按照《秦皇岛市行政审批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我局已安排专人负责中介超市工作,对项目业主在市中介超市平台上发布采购公告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审核通过后发布采购公告,并在中介超市发布中选公告,督促项目业主签订合同并公示。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