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秋委员:
您提出的 "关于进一步加强垃圾处理和管理的建议" 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全民参与分类意识,
采取印制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册、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制作宣传片等方式深层次、多角度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做到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报道有文。同时,通过 "小手牵大手" 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七进" 活动为抓手,广泛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初步营造生活垃圾分类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和住建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9〕56号)等文件要求,正在抓紧制定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我县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工作步骤和宣传发动等保障措施。同时,将充分发挥数字化城市管理网格员等平台的作用,逐步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指导制度。
二、关于提升处理技术,完善配套设施体系建设
根据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的通行标准,我县以不可回收垃圾无害化处置和餐厨垃圾处理为重点,强化末端处置设施建设。已于2021年5月31日完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上网招标工作,预计在6月底前完成招标工作。同时,正在开展前期可研、初设等相关工作,计划2022年底建设成并投入运营。将继续加大财政投入,购置一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运输设施设备,进一步完善前端收运,形成垃圾分类的完整闭环。
三、关于强化资源利用,推进再生资源产业发展
实现了生活垃圾 "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将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网络。同时,根据工信部《关于加快推进再生资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以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纸、废旧纺织品等领域的再生利用为抓手,结合工作实际,加大财政支持,鼓励和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引入一批优质的再生资源利用回收企业,进一步完善城区废旧物品回收网络建设,合理布局废旧物品回收点,力争形成 "前端分类、中间环节回收再利用、后端无害化处理" 运行机制。
四、关于强化政府主导,健全垃圾分类运行机制
自2020年我县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以来,先后印发了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已初步建立了以政府主导、宣传先行、推行试点的工作局面。同时,以城乡生活垃圾设施建设三年任务为依托,积极筹集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资金,探索引入社会资本参与,进一步强化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建设。下一步,将在2021年8月份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中进一步细化乡级相关部门和县政府的职能职责,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常态工作机制,协调督促各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并以《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为契机,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强化媒体跟踪报道,引导广大市民形成支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风尚。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您以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和合理化建议,共同促进我县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