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洪涛代表:
您提出的 "关于加强乡镇城管中队职能的建议" 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实行行政处罚权权力下放
为加强乡镇村容环境管理,进一步理顺乡镇环境管理体制,实现城镇管理综合执法与乡镇的有效对接,从而推进我县的乡镇机构改革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我局在县司法局的指导下,遵循 "结合现状、稳步推进、有利管理、重在效果" 的原则,将市容市貌管理、户外广告监管、环境卫生监管、渣土运输管理等21项行政处罚权管理职能下放到各乡镇,成立了乡镇综合执法大队,形成县-乡镇综合执法大队-村三级管理体制,进而促进我县经济发展,为建设沿海强县、魅力昌黎奠定良好基础。
二、组织开展乡镇综合执法培训
为进一步提高乡镇综合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县城管执法局召集各乡镇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开展了乡镇综合执法培训。法制工作人员通过实际案例,向参训人员讲解了行政执法程序、门前五包内容及监管、户外广告的设置标准、违法建设拆除程序等内容。并就乡镇面临的执法难点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通过培训交流,使乡镇更加深入了解了行政处罚的程序及镇容镇貌的标准,为更好的开展镇区容貌综合整治活动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安排执法人员到各乡镇积极配合开展镇容镇貌综合整治
为促进乡镇区容貌提升,县城管执法局定期安排执法人员到各乡镇与乡镇综合执法人员积极配合,在镇(乡)政府所在地开展镇容镇貌综合整治行动,对 "乱倒垃圾" 、 "私搭乱建" 、 "店外经营" "乱堆乱放" 、 "乱贴乱画" "车辆乱停乱放" 等不文明现象进行规范,督促沿街单位、商户、住户落实好门前净化、绿化、亮化、美化、秩序 "门前五包" 责任。在此基础上,每年在旅游旺季期间,抽调精干力量到葡萄小镇与乡镇综合执法部门配合,开展景区容貌整治工作,为改善镇容环境、树立镇区形象、提升景区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您以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和合理化建议,共同促进我县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