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昭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 "关于巩固我县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农村振兴的建议" 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在主体责任落实方面
为确保今年扶贫工作达到 "标准不变、力度不减" 的要求,我县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锁定 "两不愁三保障" 工作核心,聚焦 "三精准" "三落实" "三保障" ,坚持问题导向,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于2020年5月22日开始启动建立昌黎县防贫中心,于7月10日经市、县编办批复成立;各乡镇设立17个防贫工作站,共计33人从事防贫工作,实现全县乡镇全覆盖;村级预警联络员共计836人,实现全县418个行政村全覆盖。我县主要采取农户申报、干部走访排查、部门预警筛查3种方式进行防止返贫监测。为加强全县防贫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部门间的协同配合,及时会商解决防贫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具体问题,促进全县防贫工作整体联动、协调推进,我县建立了《昌黎县防贫工联席会议制度》(昌扶﹝2020﹞14号),确保防贫监测和帮扶长效机制举措落地见效,坚决防止返贫致贫。同时,建立了《昌黎县防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实现了乡镇、村及县医保局、教体局、应急管理局等10余个县直部门大数据协同工作平台。手机端、电脑端、大屏端同步运行,实现市、县、乡、村四级联网。
二是在三渠道监测预警、入户调查、部门协查、识别纳入方面
按照河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等10部门《关于做好防贫监测部门筛查预警工作的通知》(冀扶办联﹝2020﹞28号)文件要求和《昌黎县防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细则》(昌扶〔2020〕9号)文件,第三章第七条监测对象纳入途径,我县始终坚持农户申请、乡村干部走访排查、行业部门信息筛查等途径,经村干部评议、村内公示、乡级审核后,由县防贫中心确定监测对象,建立监测和帮扶台账。县扶贫办及时与县防贫中心对接,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监测对象纳入实行 "一事一议" ,随时发现随时纳入。目前,通过三渠道预警信息入户调查1439人次,纳入防贫监测对象53户114人,其中通过行业部门信息筛查纳入监测8户占比15.09%,通过农户申报纳入监测8户占比15.09%,通过乡村干部走访排查纳入监测37户占比69.81%。
三是在、帮扶救助政策落实方面
按照《昌黎县防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细则》(昌扶〔2020〕9号)文件,第五章第十条规定,对所有监测对象开展全覆盖帮扶,采取 "7+1+2" 帮扶措施。 "7" 包括产业帮扶、就业帮扶、社保兜底救助、医疗专项救助、教育专项救助、安全住房保障、安全饮水保障, "1" 即防贫保险(精准防贫防返贫保险救助金), "2" 包括扶贫助残基金、社会救助基金。逐户分析监测对象返贫致贫风险和劳动能力情况,优先通过产业就业帮扶和扶智扶志措施提升监测对象自我发展能力,再精准落实政策保障兜底、防贫保险和社会救助基金等帮扶措施,实现政策叠加效应,形成稳定长效帮扶机制。
四是在风险标注消除方面
按照《昌黎县防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细则》(昌扶〔2020〕9号)文件,第四章第九条规定,防贫监测对象返贫致贫因素消除且收入持续稳定后,可不再实施防贫监测和帮扶救助,经监测对象户主认可后,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标注。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评议通过后公示无异议的,可按程序进行退出标注:一是有新增的产业收入、就业收入和其他收入,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当年国家扶贫标准1.5倍的;二是因病、因残、因学、因灾和意外伤害、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识别因素消除的;三是其他符合退出标注情形的。
五是在防贫系统运行使用方面
我县建立了《昌黎县防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管理系统》、《昌黎县防贫大数据监测和帮扶工作管理平台》进一步完善了防贫监测预警平台软件系统和防贫客户端手机APP。实现申报、预警、监测、交办、跟踪、分析等功能,提高防贫效率。县设防贫监测大厅,与市监测平台相对接。
六是下步工作打算
下步我县将严格落实《秦皇岛市防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办法》要求,以《昌黎县防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细则》、《昌黎县防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相关文件为支撑,坚持监测识别和帮扶救助常态化,利用防贫系统常态化开展监测预警,随时发现返贫致贫风险,随时纳入帮扶救助。对于通过有效帮扶达到标注退出条件的监测对象,规范履行退出程序后在国扶系统、防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管理系统中标注退出,退出后将标注退出的监测对象作为预警排查重点,定期走访排查,发现返贫致贫风险时及时履行程序纳入监测对象并给予帮扶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