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手机版

当前位置:首页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对昌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060号和06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0日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字体:【  】 【打印】

赵铁强、齐海光代表:

您两位提出的关于 "关于进一步完善农田水利建设方面的建议" 及 "进一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议" 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股的基本职能是对农村农田里的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具体措施有:修路、开挖疏浚渠道、更新机井、铺设地下管道、架设农电线路、安装机井配套设备等工程。每年仅能对全县2%项目村的基础设施进行改善。乡镇及各村有开发意愿或者农田灌溉基础设施确实老化、损毁需要修复的,应提前由乡镇政府提出申请,到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股备案入库,然后县农业农村局根据每年省级下发的任务指标从项目库选取项目区做项目实施方案。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农田水利建设方面的建议》,由于每年工程竣工后,按照规定我们把所有工程产权移交给项目区村集体,产权归村集体所有。所以建议您参照县农田工程管理管护办法执行。

工程管理管护办法如下:

一、工程建成后移交。高标准农田项目建成完工后,项目移交给项目村,产权归项目村所有。

二、健全组织,加强领导。项目移交后项目村成立工程管护小组,具体负责本村项目工程管理工作。

三、坚持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对于项目区的机井、水泵、管道、出水口、磁卡电表,变压器等设施,以项目村工程管护小组为主,进行维护及修缮。

四、规范电费充值操作规程。购电实行一户一卡制度,先充值后使用。每月固定日村里统一充值、售电。

五、设立项目基金,保证专款专用。项目区灌溉用电,电价统一,扣除基础电价及损耗。结余资金作为工程设施的维护及修缮费用,设立专项账户,专款专用,定期公示,接受群众监。

六、确保农田防护林成活率和保存率。对项目区新建农田防护林以村集体为主体,可以进行对外承包、拍卖或对着谁家地头就归谁家等多种形式责任到人,必须保证树木成活和正常生长,如有毁损要予以处罚并限期补栽。

七、各项目乡(镇)村要在本管理办法的基础上,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更为具体的项目工程管理办法。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