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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昌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00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0日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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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大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 "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的建议" 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县建立了土地流转工作机构,规范土地流转程序

2010年5月,县政府成立了土地流转交易中心,流转中心主要负责全县农村土地流转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履行政策法律宣传、政策调研、依法管理、指导服务、监督检查职责;同时建立农村土地流转信息服务平台,开展政策咨询、流转协调、信息提供、价格评估、纠纷调处等服务;办理农村土地互换、转让、出租、转包等土地流转业务;指导各乡镇土地流转交易所加强对土地流转关系的规范,严格审核流转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对违背农民意愿或损害农村集体权益和农民权益的问题,依法予以纠正,做好合同纠纷调解工作。全县17个乡镇全部成立了土地流转交易所,各村都设有土地流转信息员,乡镇农村土地流转交易所负责乡镇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工作。2015年9月我县成立了昌黎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通过神州土地网发布各类农村产权信息、承担流转(交易)管理、抵押贷款登记备案等职能。大力宣传推进土地流转合同的签订,流转合同一式四份,转出方、流入方、村委会、乡镇农经站各一份,100亩以上的在县产权交易中心备案一份。流转合同采用河北省统一制式合同,合同里面明确规定了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流转合同签订完成后录入河北省土地流转平台。土地流转出现纠纷的办法: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节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节或者协商、调节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对社会资本、大型涉农企业进入农村领域开展投资经营

我县在2017年出台了昌黎县工商资本租赁农地风险保障金管理办法(试行),昌黎县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五项制度,昌黎县工商资本租赁农地通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公开进行。文件下发到了乡镇,2020年经过两年试行,县政府直接出台了昌黎县工商资本租赁农地风险保障金管理办法。

秦皇岛市农业局、市财政印发的《秦皇岛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奖补暂行办法》通知中,对当年新增流转土地面积在200亩以上,流转期限在5年以上,且从事粮食、油料农物生产;对当年新增流转面积50亩以上的农业产业化园区,从事粮食、油料、蔬菜和中草药、林果(利用15-20度坡耕地)等农作物生产的给予奖补,每亩补助100元,给了流转大户资金上的倾斜。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土地流转机制建设,促进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依法有序开展,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加快推进昌黎现代农业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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