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民、齐建新代表:
您提出的 "关于从源头加强三妹管控的建议" 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1.设卡管控:严格入境煤质管控,强化入境煤质检查点建设,依托交警检查站、交通治超站设立的散煤检查点,由公安交警、交通部门截停检查车辆,查验是否随车携带《购销合同》和《检验报告》,并做好车辆登记,不能如实提供的交由市场监管部门查扣并抽样处理。依托公安机关 "天眼" 系统,入县主要交通口的电子视频监控进行数据整合,集成大数据防范系统。各检查点负责建立运煤车辆信息登记台账、 "煤炭质量检验报告" 专管档案。
效仿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全县疫情防控检查点均升级功能为散煤检查点。入村检查点由村委会决定设立。入村检查点发现进村运输散煤车辆的可以截停并及时通知当地市场监管分局依法处置。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乡镇政府大气污染防治考评体系。各检查点负责建立运煤车辆信息登记台账、 "煤炭质量检验报告" 专管档案。
2.严格监管:我县已经于2019年7月份全面取消散煤实际经营网点。
坚持洁净煤供应大户源头管控、洁净煤配送服务点分销配送的经营理念。我县共确定了3家洁净煤供应大户,我局严把洁净煤质量关,为便于运输、保证质量,易于监管,实施袋装标准化销售。坚持落地必抽原则,配送的洁净煤到我县后立即抽检,已抽检38批次,均合格。抽检合格后派发至各服务点。28个洁净煤配送服务点已于2021年10月15日正常开展配送、销售业务。
3.严格检查:坚持联合执法、网格化监管、有奖举报原则,严格散煤流通环节监管,我局每天对洁净煤配送服务点、原散煤经销网点和集贸市场等进行日常巡查和夜间检查,2020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万余人次;积极配合乡镇(区)政府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和不定期夜查行动。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销售散煤行为。截止到目前,共查扣散煤共计358.93吨,罚款167268元。
感谢您的关注,我局也将继续高度重视深入推进,促进全县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