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剑英代表:
您提出的 "关于切实提高教师待遇" 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支持和关注。我局对您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您开门见山地讲出了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已经进入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新阶段,为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激励一线教师工作积极性,使青年教师能够扎根教育,要保障教师待遇。由此您开诚布公地提出了一些合理化的建议,这对我们今后的工作很有启发和帮助。
多年来,我县始终将教育作为最大的民生,认真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不断加大教育投入、优化资源配置、改善办学条件,完善教育支出保障机制,扎实落实教师福利待遇,全力打造昌黎幸福教育。
一、积极培树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为在全社会真正倡导引领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我们加大教育系统先进典型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教师社会地位,激励全县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育事业。从您提出的科教兴国、终身教育和学习化社会的战略理念出发,不断提高教师专业素养,开展了 "四功五能两提升工程" 和骨干教师和青年教师一对一帮扶的 "青蓝工程" ,深化与海淀教师进修学校合作,开展教育科研 "双微工程" ,不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认真组织评优评先工作,对评选出的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在教师节大会上命名表彰,发放奖励资金,增强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二、落实政策文件,提高教师工资福利待遇
我县依法落实教师工资待遇,确保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本地公务员工资并逐步提高,自2016年开始一直扎实推进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发放乡镇工作补贴和乡村教师生活补贴,不断提高乡村教师待遇。
2019年9月,继秦皇岛市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中小学管理的若干措施》(秦字〔2019〕17号)后,我县在全市率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根据《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秦皇岛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秦政办〔2013〕27号)和《河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以高中率先改革为突破口,按照我县绩效工资指导线的2
倍提高普通高中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水平,按照我县绩效工资指导线的1.1倍提高义务教育中小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水平,根据工作量完成情况和工作业绩考核结果进行合理分配,重点向班主任、教学业务骨干和业绩突出的一线教师倾斜,提高教师工资福利待遇。
三、职称评聘新突破,农村教师福利多
您反映的涉及职称评聘的问题属于全省共性问题,也属于职称改革范畴,需进一步向人社部门和上级部门进行反馈和呼吁,县级教育部门没有此权限。但近几年我们一直在积极落实上级职称评聘各项优惠政策,努力激发教师工作活力。一是提高中小学校中高级职称岗位设置比例,到2021年将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高级教师岗位比例分别提高到6%、10%、30%、35%;二是幼儿园和小学教育教学业绩特别突出的教师,申报高级职称可不受岗位职数限制;三是加大职称评审向乡村教师和特殊教育教师倾斜力度,比如在乡村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的教师,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高级教师职称评审。
再次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厚爱,希望今后能继续得到您的支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