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玉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 "关于进一步提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质量" 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建议对科学合理确定城镇规划区范围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现行《昌黎县城乡总体规划(2011-2030年)》于2015年12月9日经秦皇岛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规划期限为2011-2030年,其中近期为2011-2015年,中期为2016-2020年,远景展望到21世纪中叶。
一、昌黎县城乡总体规划情况
《昌黎县城乡总体规划(2011-2030年)》规划研究范围为昌黎县域行政管辖范围,总面积1209.995平方公里,辖11个建制镇,5个乡和2个管理区。由于北戴河新区的行政托管及总体规划独立编制,因此本次规划范围为昌黎县域沿海高速公路以西区域,面积为804.092平方公里。至2030年,该规划中县域城乡等级结构为规划县域中心城区-中心镇-一般镇-中心村-基层村五级城乡体系等级结构。其中中心城区包括2个,即昌黎中心城区和北戴河新区核心区;中心镇3个,即龙家店镇、靖安镇、荒佃庄镇;一般乡镇10个,即安山镇、朱各庄镇、新集镇、泥井镇、马坨店镇、葛条港镇、两山镇、十里铺镇、茹荷镇、刘台庄镇。
按照已批复实施的《昌黎县城乡总体规划(2011-2030)》,确定了昌黎县中心城区(县城规划区)规模及规划范围(至2030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控制为35.17平方公里,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范围为东至东外环路,南至机场路,西至凤凰山路,北至碣石山南麓)。同时对各乡镇及园区用地规模进行了规划建设指引,具体规划范围将由各乡镇及园区管委在编制其总体规划时,按照城乡总体规划中用地规模指引进行合理的落实。
二、积极推进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随着《昌黎县城乡总体规划(20111-2030)》的编制及报批后,各乡镇及园区管委陆续开展了乡镇总体规划和园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并已形成初步成果,成果中对各乡镇及园区规划范围进行了研究,但因都未履行法定报批程序,不具备法律效力。2019年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国有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秦皇岛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等一系列实施意见及新政策,要求尽快建立 "五级三类" 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结合我省实际 "五级" 即省、市、县、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 "三类" 即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全面开展省、市、县、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目前,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完成初步成果,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规划范围涵盖县、乡(镇)行政辖区陆域和管辖海域,各乡镇及工业园区的城镇开发边界也将纳入到昌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未来将随着昌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报批,其县城城建规划区、各建制镇及工业园区规划范围都将按照城镇开发边界进行落实确认。如果在昌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报批之前,急需各乡镇及园区的规划区范围,我局将积极配合共同研究确定。
昌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