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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昌黎县十五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8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年06月30日  来源:县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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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志民委员:

您提出的 "关于加强我县电动汽车管理的建议" 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您的建议我们会认真研究,并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积极做好交通管理工作。

一、目前我县只有少数几个品牌的电动汽车可以到交管部门登记,申领牌证,大部分小型电动汽车被命名为老年代步车,无法在登记申领牌证。公安部交管部门还没有针对这部分电动汽车出台相关政策,无法依法管理。鉴于民生,交管部门未对无牌电动汽车(老年代步车)采取禁止上路行驶措施。

二、电动汽车驾驶员按法律规定应取得相关车辆驾驶资格后才能驾驶车辆,对无证驾驶行为,交管部门将严厉查处。

三、交管部门将加强宣传,告知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的危害,引导群众购买正规品牌车辆,并登记上牌,规范车辆文明行车,保障道路的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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