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江代表:
您提出的 "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 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房地产市场发展迅猛, "十三五" 期间完成投资72.97亿元,建成小区19个,正在建设的小区12个。五年来上市面积累计204.42万平方米,住宅均价上涨165%,导致个别购房户跟风炒作,一旦利益受损难以解决。
一直以来,我们都在进行商品房销售行为的监督检查,监控舆情,出台了《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落实‘房住不炒’实施方案》等文件,禁止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进行宣传和排卡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果断采取措施,制止企业违规行为。目前我县房地产市场运行比较良好,多次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表扬。存在个别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尽快回笼资金,制定的销售策略带有一定的隐蔽性,比如开盘前后的差价、房源紧张等想方设法规避法规,采取定金、诚意金、排卡费、赞助费等形式进行变相销售。因无法对企业财务收支进行检查,在监督过程中难以察觉,我们通过日常检查、监控舆情和举报线索进行核查,并对企业进行例行谈话,告诫开发企业不得违规进行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同时在所有的售楼场所明显位置悬挂 "特别提示牌" 、 "常见违法违规现象" ,公布举报电话,利用住建局信息平台、电视台、微信公众号、室外大屏幕公开开发项目审批信息进展情况,在市住建局官方网站公布项目五证及销售信息,通过以上措施提醒广大群众购房的注意事项,理性购房。
结合您的建议,除上述工作措施外我们将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房地产销售行为的监管与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紧密联系起来,加大巡查检查密度,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
2.将 "诚信经营承诺" 活动深入开展下去,采用座谈、约谈加强诚信经营的宣传教育,把座谈、约谈对象扩展到基层工作人员。
3.在 "金融办" 的指导下,加强 "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 宣传教育。
感谢您对我们城建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您多提宝贵意见,共同促进我县城建工作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