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巢利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 "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社会环境,实施社区和居家养老工程" 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昌黎县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20项民生工程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投资26.4万元在全县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提升老年人居家生活照料条件。目前,改造工程已全部验收并交付使用,全县243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环境得到改善,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到极大提升。
二、工作推进情况
(一)因地制宜,统筹推进。昌黎县民政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和需求导向,召开全县养老服务提质增速推进会,因地制宜,统筹谋划,确定改造对象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和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组织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申报、核查,了解困难老年家庭的实际困难和改造需求,按照自愿、安全、便利的原则推进改造实施。
(二)全面改造,配置齐全。适老化改造工程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改善居家生活照料条件,提升居家养老生活品质。为结合昌黎县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的安全性、便利性,对标省民政厅和市民政局相关要求,坚持目标导向和需求导向,按照自愿、安全、便利、经济的原则,县民政局从今年三月起,就因地制宜、因户施策,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铺设防滑地胶、安装床边护栏、安装卫生间扶手、配置淋浴椅、四角手杖、防走失手环等6个项目,对老人家庭的通道、居室、卫生间等生活场所进行改造,从而更利于老年人通行、如厕、休息,并减少了老人走失的风险。改造费用采用省级养老体系建设资金每户1000元、市级配套保障资金每户500元,其余县级财政配套,共计33.4万元全部纳入政府财政支持。
(三)一户一档,个性化改造。县民政局严格把关改造对象,委托第三方机构上门对家庭生活空间、老年人生活能力、家庭照顾能力进行综合评估,协商指导老年人家庭选择最适合的方案进行改造,方案经老年人或其监护人签字确认,每一项改造项目改造前后均拍照留存,真正达到了 "一户一档" 。改造方案经乡镇审核后,交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改造施工,适老化改造所需物资、产品、器材等均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同时确保不破坏居住建筑整体安全性,达到经济适用、安全舒适的效果。改造完成后签署设施维护维修和安全使用协议,售后维修有保障。此外,在适老化改造过程当中,县民政局随时对适老化工程进行监督,对所有进行适老化改造的户进行抽查。改造完成后,聘请专业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所有的适老化改造工程进行了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四)建立台账,加强建设。以社区居委会为单位建立社区老年人基本信息台账,经统计上报,城区内60周岁以上老年人共计12000余人,现已逐级建立了汇总台账。社区照料服务设施台账和全县小区台账也已建立并分别建立电子档案。以城区现有的7家民办养老机构为主,依托社区,拓展日间照料服务功能,为附近社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
(五)广泛动员,营造氛围。联合团县委、文明办、教育部门共同发出倡议,利用网络、电视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号召党员干部、青年学生、社区居民争当志愿者,动员昌黎县小雨点爱心基金会和渤海儿女等公益社会组织,为社区老人在就餐、健身、文化、娱乐等方面提供志愿服务,形成全社会参与社区养老助老的浓厚氛围。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研究吸纳您提出的意见建议,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的各项决策部署,加快推进规划实施,积极构建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一是营造养老孝老敬老良好社会环境。利用法律宣传日、开展敬老月等时机,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等涉老政策法规宣传普及,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开展孝老、敬老、助老活动,积极鼓励社区组织居家老年人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弘扬孝道文化,营造敬老助老良好氛围。二是依托社区建设日间照料服务站。依据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秦政办字2022-3号)文件规定,新建居民居住小区严格按照每百户不少于三十平米的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最少不低于三百平米,老旧小区由政府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按照每百户不低于二十平米开辟养老服务设施,最低不低于一百平米,用于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我县现每个社区均配置了社区用房,计划待我县新的社区划分整合工作完成后,利用空闲社区用房以及按照上级文件要求,通过置换、租赁等方式配置的社区养老用房,建设社区日间照料服务站,达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日间照料全覆盖要求。三是积极探索推动社会化运营模式。充分发挥新建小区物业管理部门的积极性,鼓励物业公司利用自有房屋建立并运营日间照料服务站,同时,借鉴本市其他县区相关经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运营,利用免除房租,给予补贴等形式扶持其发展,使其真正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