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贺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 "关于加强农村建设规划的建议" 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建议对农村建设规划工作中存在问题研究分析透彻、提出建议科学合理,对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规划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
科学合理的镇、乡、村规划是乡镇发展的重要前提和基础,也是乡镇政府统筹城乡空间、资源、设施和建设的重要手段和实施乡村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直接依据。
2019年以来按照省市县工作安排,我县启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为加快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进一步优化全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围绕五级三类规划体系,镇乡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 "多规合一" 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也在积极推进。
一是积极推进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我县高度重视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将此项工作作为 "一把手" 工程,坚持高站位谋划、高标准推动,并印发《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工作方案》,建立专班研究每阶段工作要求、成立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办公室。目前,按照《河北省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要求,以 "双评价" 为基础,统筹划定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三条控制线,并形成了昌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初步成果,2022年1月通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第三轮专家技术审查。
二是有序开展镇乡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我县优选重点镇靖安镇及朱各庄镇先期开展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根据乡镇实际,确定乡镇总体定位和发展目标,落实上位规划划定的生态、农业等重要保护区域,构建乡镇总体发展框架结构。合理安排城镇空间和重要节点,以及重大公共、市政及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因地制宜地确定乡镇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治理的总体格局。目前两乡镇已完成初步成果,待上位国土空间规划成果确定后,落实上位规划要求,修改完善。下步将全面展开各乡镇规划编制工作。
三是统筹村庄布局,强力推进 "多规合一" 村庄规划编制。村庄规划作为法定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的详细规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管理、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类项目建设等法定依据。随着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宅基地制度改革、人居环境整治、村庄风貌提升等工作的推进,村庄规划工作日益摆上重要议事议程,乡镇政府作为组织编制村庄规划的主体,我局将与各乡镇政府对接,指导各乡镇及村委会,根据各乡镇村庄实际,分类推进,优选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实现村庄规划应编尽编,确保规划科学能用管用好用,指导村庄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切实解决村庄建房、道路交通、村庄环境等问题,为昌黎乡村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提供规划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