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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交通运输局对政协昌黎县第十六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7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5日  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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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亚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葛条港乡桥涵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农村公路的关注,近几年,我县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的投资力度,对我县农村路网进行提升完善,沿线百姓直接受益。农村公路的建设主体为县政府,乡村道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协助乡、镇人民政府编制,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一般乡道、村道及小桥涵工程的改建项目,由乡镇提出建设计划,以县为单位打捆编制,由建设单位报县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计划审批后,方可实施。您提到的葛条港乡桥涵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我局每年列计划前充分征求乡镇意见,通过乡镇政府提出的建设计划,现场核实后进行项目安排,对于列入计划的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招有关项目的设计单位,进行专业的设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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