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抓紧落实修建刘台庄镇连村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农村公路的关注,近几年,我县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的投资力度,对我县农村路网进行提升完善,沿线百姓直接受益。农村公路的建设主体为县政府,乡村道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协助乡、镇人民政府编制,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一般乡道、村道及小桥涵工程的改建项目,由乡镇提出建设计划,以县为单位打捆编制,由建设单位报县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计划审批后,方可实施。县交通运输局将按照县政府及相关农村公路的规范、标准要求开展工作,不断完善您所提到的农村公路现存的各项问题,解决农村道路基础设施不完备的问题。您提到的这条路线,已列入2023年农村公路改造项目,正在有序推进落实建设任务,争取早日完成施工任务。
为持续推进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进一步加强村庄内道路硬化工作,省人居办特制定了《河北省推进村内道路硬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从2022年起,集中利用三年时间着力推进全省农村村内干路、支路和巷路硬化,力争到2024年底实现农村村内道路硬化基本覆盖,全面改善群众出行条件,道路硬化长效建设和管护机制基本建立。